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)的要求,南宫市广源服装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针织印染、印花面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规定,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: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南宫市广源服装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针织印染、印花面料项目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朝阳街12号。
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占地面积7451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60254.6平方米,建设有1#生产车间35512.1m2、2#针织车间11737㎡、3#污水处理车间、消防泵房、水池5238m2、综合楼7561.5m2、非机动车车棚126m2、1#门卫40m2、2#门卫40m2。主要设备有针织机180台、预缩机4台、前处理2台、丝光机2台、染色机70台、定型机16台、烘干机2台、磨毛机12台、烧毛机2台、平网印花机8台、圆网印花机2台、数码印花机10台、工业废水热能回收设备1台共计311台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南宫市广源服装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朝阳街12号
联系人:郭帅 邮编:055750
联系电话:18625800111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
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即日起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(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朝阳街12号,电话:18625800111、收信人姓名:郭帅)、电子邮件(1947643870@qq.com)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。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。
南宫市广源服装有限公司
2025年7月30日